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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2003-12-16 8:45  【 】【打印】【我要纠错
  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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