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企业应当在中期确认所得税费用。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的方式。中期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应当与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所得税确认和计量原则相一致。即企业如果在年度会计报表中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则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也应当按照应付税款法的核算原则预计中期所得税。企业既不得在中期随意变更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也不得采用与年度会计报表不相一致的所得税核算方法。与此同时,企业在具体确认和计量各中期所得税时,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核算基础。
例:某公司为一家需编制季度财务报告的企业,公司所得税按年计征、分季预缴。该公司在20×2年第一季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为1000万元,上半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万元,20×2年1至9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的额为44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公司年度会计报表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1、第1季度:
本季度应纳所得税额=1000(万元)
本季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1000×33%=330(万元)
本季度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330(万元)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 3 3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 300 000
2、第2季度:
本季度应纳所得税额=1800-1000=800(万元)
本季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800×33%=264(万元)
本季度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264(万元)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 2 64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 640 000
3、第3季度:
本季度应纳所得税额=3200-1000-800=1400(万元)
本季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1400×33%=462(万元)
本季度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462(万元)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 4 62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 620 000
4、第4季度:
本季度应纳所得税额=4400-1000-800-1400=1200(万元)
本季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1200×33%=396(万元)
本季度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396(万元)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 3 96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 96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