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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废铁渣能否免征增值税

2005-4-11 11:57  【 】【打印】【我要纠错
    问:一物资经销企业从工业生产企业收购的废铁渣,销售给工业企业作生产原料,请问该物资经销企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铁渣”属于废旧物资,上述物资经销企业如果属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可以免征增值税;如不属于,则不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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