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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存货的计算方法

2006-11-15 9:50  【 】【打印】【我要纠错

  问:纳税人的存货如何计算?

  答: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纳税人的商品、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存货的计算,应当以实际成本为准,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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