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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营业税计算的依据与核算

2006-12-28 11:25  【 】【打印】【我要纠错

  营业税计算的依据

  营业税是价内税,外贸企业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都要交纳营业税。营业税计算的依据是营业额和营业税税率。

  1.营业额

  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营业税税率

  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营业税的计算和核算

  外贸企业提供代理业务、运输业务、出租无形资产业务发生的营业税列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支付出售无形资产业务发生的营业税列入“营业外收入”账户;支付出售不动产业务发生的营业税则列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营业税额=计税营业额×营业税税率

  「例」武泰钢材进出口公司3月份发生代理出口销售手续费收入16 000元,出租专利权租金收入10 000元,出售旧仓库收入200 000元,营业税税率为5%。计算本月份应纳营业税额如下:

  代理业务应纳营业税额=16 000×5%=800(元)

  出租专利权应纳营业税额=10 000×5%=500(元)

  出售旧仓库应纳营业税额=200 000×5%=10 00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提取应纳营业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代理业务 800

    其他业务支出——出租无形资产 500

    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旧仓库 1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1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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