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企业自用的房产采用从价计征。根据房产的余值,按1.2%的税率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房产税额=房产余值×1.2%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企业出租的房产,根据房产的租金收入,按12%的税率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房产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车船使用税以辆、净吨位和载重吨位从量计征。乘人汽(电)车、摩托车、非机动车以辆为计税标准,机动船舶和载重汽车以净吨位为计税标准,非机动船按载重吨位为计税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o.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例」武泰钢材进出口公司拥有自用房产原值600 000元,允许减除20%计税,房产税年税率为1.2%;小汽车2辆,每年每辆税额300元;载重汽车3辆,计净吨位15吨,每吨年税额60元;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税务部门规定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季末后10日内交纳,1月31日计算本月份应交纳各项税金。
月应纳房产税额= =5760/12=480(元)
月应纳车船使用税额= =1500/12=125(元)
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1500×6/12=9000/12=75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提取应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金 1 355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480
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125
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