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设置
按照规定,企业交纳营业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而未交的营业税税额,余额在借方则表示多缴应退还的营业税税额。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提供应税劳务,按规定计算和缴纳应纳营业税时:
由于不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营业税金科目的名称有所不同,因而其会计分录也有所不同。
1.金融保险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交通运输企业:
借:营运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铁路运输业务:
借:运输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施工企业: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对外经济合作企业:
借:营业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企业在实际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二)金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贷款。
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
按规定计算代扣的营业税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代交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三)建筑安装企业实行转包或分包形式的,按规定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转包人或分包人应纳的营业税。
总承包人收取承包款项,应根据应付给转包人或分包人的承包款计算代扣营业税,即: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实际代交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