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有关要求及会计处理
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要求企业必须与购货单位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并在货款结算方式栏中写明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详细注明收款的具体日期及金额。会计根据合同收款约定日期记账时,要以销售合同与送货单为记账依据,记:发出产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产成品——库存产品
并将销售额及销项税金记入备查簿。
按合同约定日期: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销售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委托代销结算方式的具体要求和会计处理
采取委托代销结算方式,企业必须签订“委托代销合同”。注明代销商品品种、代销手续费、结算方式及双方承担责任等。在货款清偿时受托方还须提供销货清单。会计处理为:
发出产品时:
借: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代销产品
贷:产成品——库存产品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货: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