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工商税务> 正文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处理

2006-6-5 9:46  【 】【打印】【我要纠错

  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会计核算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的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实际将土地使用税款上缴税务机关时,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③计算出应补缴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④年终实际上缴税金,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如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企业,由于其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而不存在相应的会计核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