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业企业2002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40000元,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为6800元,该商业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
(2)2月5日企业收到买方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付款期为3个月,面值为46800元。
(3)企业于3月1日将该商业汇票到银行贴现,贴现息为300元,贴现净额已存入银行。
(4)5月7日,企业收到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无力支付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款项已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收取。
(5)5月20日经双方协商,企业收到对方新开出的期限为3个月、面额为468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要求:编制分录
(1)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2)借:应收票据 46800
贷:应收账款 46800
(3)借:银行存款 46500
财务费用 300
贷:应收票据 46800
(4)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银行存款 46800
(5)借:应收票据 46800
贷:应收账款 46800
2.A公司于2002年5月10日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0元、期限为90天、利率为9%的商业承兑汇票。6月9日A公司因急需资金持此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2%.该票据到期后,付款单位和A公司均无款支付,A公司收到银行通知,已将该贴现票款转作逾期货款处理(该商品增值税率为17%)。
要求:(1)计算贴现所得额。(2)作出有关会计分录。
(1)贴现所得额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0000+100000×9%×90/360=102250(元)
贴现息=102250×12%×60/360=2045(元)
贴现所得额=102250-2045=100205(元)
(2)有关会计分录为
a.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0
b.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100205
贷:应收票据 1000000
财务费用 205
c.付款单位无款支付,转作逾期贷款时:
借:应收账款 102250
贷:短期借款 102250
3.某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目表中该产品价格(不含税)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商业折扣10%,现金折扣为“10/5,N/10”。客户于第三天付款。
要求:采用总价法编制销售产品、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如果客户于第十天付款,则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销售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 105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
客户于第三天支付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94770
财务费用 10530
贷:应收账款 105300
客户于第十天支付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5300
贷:应收账款 1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