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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租赁可差额纳营业税

2007-7-4 13:55  【 】【打印】【我要纠错

  【】劳务公司受某企业委托聘用了一批人员作为劳动力派遣到该企业提供保洁服务,公司已与这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据了解,“劳务租赁”可以实行差额征税,具体规定如何呢?

  【】劳务公司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差额征收营业税。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劳务公司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劳务公司应为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经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介绍机构,经人事部门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经公安部门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

  二是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

  若劳务公司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劳务公司则可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服务业——代理服务”项目税率5%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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