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河南许昌开了一家家居类店铺,由于选址不是很好,所以生意一直都不好,基本每天都要赔钱。我开业一个月的毛收入是2900元,可是国税在节前给我下的定税单却是以我每月一万元为基础定的,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就是今天我听别人说如果一个月的营业额不超过五千,就可以免税,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答】销售货物计税依据为月销售额,月销售额达到5000元就要纳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达不到起征点不纳税。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