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发给职工的购物券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因此,企业发放的购物券应当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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