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业务宣传费的具体范围如何界定?票据有何要求?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业务宣传费指与企业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已实际发生的合规凭据,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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