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天。在纳税年度内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上一篇:企业对外或接受的捐赠在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下一篇: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所得税如何处理?
>>更多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