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核定征收印花税企业,运费进成本,印花税是按原材料采购合同缴印花税,还是按运费缴印花税,运费缴印花税抵扣的进项税加上吗?
【答】目前,按照我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文件大地税发[2005]189号规定,应依据其账簿中记载的当期或前期实际发生的相关收入或成本等金额及核定征税比例,确定计税依据并计算印花税。“购销合同”印花税采购环节按“物资采购”或“材料采购”等科目借方累计发生额的60%至100%比例核定征收。
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等;其中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不包括按规定根据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因此,采购合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况下,“材料采购”科目包含采购过程中支付的运费,不含进项税;应统一按会计制度规定计入“材料采购”科目的金额核定购销合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