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明细账的摘要栏时,是否一定要按记账凭证的摘要抄写?
登记明细账的摘要栏时,不一定完全按照记账凭证摘要照抄。因为某些内容在明细账上设有专栏,其摘要填写无需照记账凭证抄录一遍。如材料明细账上已经列有原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事项专栏,应收款及应付款明细账上列有明细账户即供应单位或购货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名称,因而在记账的摘要栏,就可省略以上内容。但必须强调,明细账上的摘要与记账凭证摘要的内容实质上必须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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