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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企业的“不良资产”

2002-7-14 16:14 朱雪明 【 】【打印】【我要纠错
    一般来说,企业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资产称为“良性资产”,反之处于结构不合理状态或企业一旦关停债权人无法真正实现补偿的资产称为“不良资产”。如何识别和界定企业的不良资产,则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1.货币资金。本项目的“不良资产”是指一些收回难度较大的抵库“白条”。由于目前有些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库存现金中“白条”抵库现象严重,凡不能入账的借支、拖支、垫支都塞在“库存现金”里,有些“白条”早已成为“陈年呆账”。 

  2.应收账款。本项目的不良资产是指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在国外,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是很强的,有时甚至可以作为抵押物,从“资产负债表”中其所处的位置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但在我国目前企业商业信誉普遍低下的情况下,我们应对企业应收账款的明细账进行详实的了解,分析欠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分析有问题的应收账款的数额,由此测算出账面应收账款净值与实际可以收回的应收账款是否平衡,其存在的“窟窿”就是企业的“不良资产”。 

  3.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这里的“不良资产”是指难以收回的有争议的或有虚假因素的款项。值得指出的是,有的企业为增加“资本金”,增加所谓的“所有者权益”,资产类反映的是“其他应收款”,而所有者权益则反映的是“实收资本”。 

  4.存货。本项目的“不良资产”是指难以实现销售价值的各种存货。存货的周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从信贷管理的角度看,我们不仅要注意存货的周转速度,更要注意存货的变现能力。如库存的原辅材料是否适用;将其账面价格与市场现行价进行比较;库存产成品的账面销售成本与市场产品销售价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存货中潜盈、潜亏的数额,其潜亏的数额即是“不良资产”的反映。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本项目也是某些企业制造或匿藏利润的“好去处”。 

  5.待摊费用。本项目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由于生产成本大,需要分期摊销而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理的待摊费用。 

  6.固定资产。本项目的“不良资产”是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差额。我们应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分析:其固定资产如变卖在市场上是否适销;账面价值与市场现行价值是否相吻合;是否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其价值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是否按月按标准提取折旧;在建工程峻工投产后是否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等。除此之外,还应查明固定资产中有多少是企业分期付款和融资租赁而取得的,因为在没有付清全部价款和租金之前,企业对其并不拥有产权,而只拥有控制权。 

  7.在建工程。本项目的“不良资产”是指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超过其实际价值的差额。个别企业把“在建工程”这个项目当成了“垃圾箱”,把一些费用开支和低值易耗品等直接进入“在建工程”列支。因此,个别企业的财务报表上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企业明明没有“在建工程”,却长期有“在建工程”费用。 

  8.无形资产。本项目的“不良资产”是指其实际的“含金量”不足账面价值的部分。无形资产是指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它在高新技术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较大,但一般情况下不超过注册资金的20%。目前,大多数乡镇企业中无形资产的占比较低,我们应主要考察其专利权是否过时;商标是否注册;土地是否属于划拨,如不是划拨是否已交足土地出让金等。 

  9.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没有真正发生前并非是现实的负债,但其一旦发生,将使原有的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因此也应引起我们的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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