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在记帐中发生错误时,无论是科目用错还是数字有误,且已登记入帐,都可以采用红字更正法订正其错误。这在一般教科书中都有介绍,且为人们所熟知。对此,本无异议。但是,笔者在实践中深感在某些情况下,红字更正法有时略显累赘。为此,本文拟介绍两种用红蓝字更正错误和记帐的方法如下。
(一)红蓝字更正法
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为制造A产品领用甲材料一批,计6800元,误作如下分录,并已登记入帐(科目、金额同时有错):
借:制造费用8600
贷;原材料600
现用“红蓝字更正法”更正科目及金额:
借:生产成本800
制造费用8,600(红字)
贷:原材料1,800(红字)
这一处理,从会计分录看,贷方红字1,800借方一红一蓝,相抵后净额也为红字1,800,符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帐规则;从帐户来看,制造费用帐户的借方红蓝字冲平,原材料帐户的贷方红蓝字相抵,更正为6,800元,生产成本帐户的借方为6,800元,完全符合真实情况。
(二)红蓝字分录
红蓝字更正法用来更正错误,是根据以往已入帐的错误来编制更正分录;红蓝字分录则是根据现在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的正常分录。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一些经济业务如按传统方法编制蓝字有借有贷的正确分录,不好登帐。这时我们可用“红蓝字分录法”来编制会计分录,以便登帐。例如:
A、B两厂均为一般纳税人,A厂向B厂采购半成品一批作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货价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价款及增值税均暂欠。双方编制的购销分录正确无误,并已入帐。后A厂发现所购B厂之货有5万元不合规格,退货。B厂同意,并将退货入库。退货价款及增值税均在应付(收)帐款中结算。
A公司采购后退货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B厂58,500
材料采购一XX 50,000(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00
按传统作法,退货金额应以蓝字列入“材料采购”的贷方。但贷方是按计划成本登记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而退货款则是实际买价,就不宜以蓝字记入贷方。在这种情况下,将退货买价金额以红字列入“材料采购”的借方编制退货分录,既符合实际情况,也便于入帐。上述分录借方一蓝一红相抵为蓝字8,500元,与贷方蓝字8,500元相等,符合借贷记帐规则。
B公司销货退回的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红字)
应收帐款——A公司58,500
按传统作法,销货退回在冲减产品销售收入的同时应转出销项税额,以蓝字借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现行“应交增值税”帐簿格式,借方未设“销项税额转出”专栏,就只能用红字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上述分录贷方一红一蓝相抵为蓝字50,000元,与借方的蓝字50,000元相等,也符合借贷记帐规则。
采用红蓝字编制会计分录的经济业务甚多,限于篇幅,仅作简要介绍,供广大财会工作者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