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凭证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增加的经济业务填制的。填制收款凭证的要求是:
(l)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必须是先收款,后填凭证。
(2)在凭证左上方的“借方科目”处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3)填写日期(实际收款的日期)和凭证编号。
(4)在凭证内填写经济业务的摘要。
(5)在凭证内“贷方科目”栏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对应的贷方科目。
(6)在“金额”栏填写金额。
(7)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8)在凭证的下方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