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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费和董事费的开支范围

2004-5-21 14:51  【 】【打印】【我要纠错
  董事会费和董事费是两种不同的费用。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董事费是指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劳务报酬,是一项个人所得。

  (一)董事会费的开支范围

  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2,董事会会务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另外,财政部规定:“未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实职的中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董事会召开期间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补贴等可在企业的董事会会费中报销,除此之外不得在企业中报销任何其他费用和领取其他报酬。”

  (二)董事会费的开支标准

  1,董事会费应按实列支,企业不得预提董事会费。

  2,企业董事会应指定董事会费管理办法,并报送当地主管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

  3,董事会费不得支付到个人,必须由董事会领支。

  (三)董事领取董事费的条件

  1,领取董事费的董事必须由选举产生,并在企业合同章程中确定的。

  2,董事领取董事费必须由董事会决议认可3,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工作的董事会成员,已按企业的高级人员待遇领取工资,不应再领取董事费。

  4,在多个关联企业中任职的董事会成员,领取的董事费,应按合理标准分摊到各关联企业,不应只在个别企业中列支费用。

  (四)董事费列支的规定

  1,董事费应据实列支,计入企业管理费。但一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就不得作为董事费支出。

  2,企业支付的董事费,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能列入企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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