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科目核算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开支的各项支出。包括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利息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
1.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明细科目核算自付医疗费比例超过规章限额的职工个人、退休人员,按照规定报销比例,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的医疗费以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患有国家认定的特殊病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的医疗费支出。
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的核算内容与现行政策规定密切相关,从上述规定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特殊人员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方法中可以看出,在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中核算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自付医疗费比例超过规定限额,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的部分;二是职工患有国家认定的特殊病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需医疗费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全部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
2.利息支出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利息支出”明细科目核算临时借款的利息支出。
3.上解上级支出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上解上级支出”明细科目核算按规定上解上级医疗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补助下级支出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明细科目核算按规定拨付给下级医疗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