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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报告披露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4-11-5 14:6 王远利 【 】【打印】【我要纠错
    1、并非所有企业都必须披露分部报告。分部报告作为财务会计报告附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并未要求所有企业均披露分部报告,笔者认为,也不需要所有企业都披露分部报告。对于大型跨国公司或国内综合性较强、经营区域较广、规模较大的企业应对外披露分部报告,而对于经营项目单一、规模较小的企业则无需披露分部报告。

    2、分部报告的主要报告形式。按照国际惯列,分部报告的主要报告形式可以根据经营风险和回报的主要来源确定,也可以根据企业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确定。但笔者认为,上述方法缺乏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在确定分部报告的报告形式时,除应考虑经营风险和回报的主要来源及企业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外,还应充分考虑相关性原则。

    3、分部报告应披露的项目。在分部财务报告披露项目方面,各国及国际性组织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笔者认为,各国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及市场竞争力、今后发展等因素,在不违背本国相关制度的情况下,尽量充分披露分部报告的会计信息。

    4、分部报告披露项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世界各国对分部报告披露的项目要求不同,在项目反映的经济内容方面也存在差异,但对收入、利润、资产等一些重要经济指标则趋向统一。一般认为,分部报告对外披露的各项目经济内容应指经营活动而不包括投、筹资等非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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