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企业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总额为100000元,1997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120000元。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本年折旧额为5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本年折旧额为65000元。该企业1997年利润表上反映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5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本期应交所得税和本期所得税费用如下:
(1)税前会计利润 150000
加:永久性差异 20000
减:时间性差异 15000
应税所得 155000
所得税税率 33%
本期应交所得税 51150
本期所得税费用 51150
(2)1997年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511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1150
(3)实际上交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1150
贷:银行存款 51150
(4)会计报表附注说明
本期发生会计折旧50000元,按税法规定可在应税所得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65000元,差异15000元,如按照现行所得税税率33%计算,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为4950元。本期计税工资总额为100000元,实际发放工资120000元,差异20000元,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为6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