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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知识问题集锦(三)

2006-10-19 16:57  【 】【打印】【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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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怎样复核原始凭证?
22.原始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哪些?
23.对于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怎样处理?
2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怎样处理?
25.如何填制记账凭证?
26.如何审核记账凭证?
27.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哪些?
28.什么是凭证传递?凭证传递应注意哪些事项?
29.怎样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30.怎样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

  21.怎样复核原始凭证?                   --回顶部--

  复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结合日常财务工伤进行会计监督的基本形式,它可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防止发失贪污、舞弊等违法行为。出纳是财会部门的一道窗口,一定要把好凭证复核关。在凭证复核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坚持原则、坚持制度、履行职责。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书写不清楚、计算不准确的原始凭证,应退还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违法收、支坚决制止和纠正。会计人员既不制止和纠正,也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要承担责任;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向主管单位或财政、税务审计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及时处理。

  原始凭证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真实性复核、完整性复核和合法性复核三个方面。

  (1)真实性复核。

  所谓真实,就是说原始凭证上反映的应当是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不得掩盖、歪曲和颠倒真实情况。

  第一,经济业务双方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的。

  开出原始凭证的单位,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填制原始凭证的责任人,取得原始凭证的责任人都要据实填写,不得冒他人、他单位之名,也不得填写假名。

  第二,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填制凭证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不得把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时间改变为以前或以后的时间;不得把在甲地发生的经济业务改变成在乙地发生,也不得把填制原始凭证的真实日期改变为以前或以后的日期。

  第三,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

  是购货业务,必须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是住宿业务,就要标明住宿的日期;是乘坐交通工具业务,就得标明交通工具种类和起止地点;是就餐业务,必须标明就餐,不得把购物写成就餐,把就餐写成住宿;是劳动报酬支付,就应该附有考勤记录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经济业务的“量”必须是真实的。

  购买货物业务,要标明货物的重量、长度、体积、数量;其他经济业务也要标明计价所使用的量,如住宿1天、参观展览3次、住院治疗10天等。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单价、金额必须是真实的。不得在原始凭证填写时抬高或压低单价,多开或少开金额。

  (2)完整性复核。

  所谓完整,是指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要素要完整、手续要齐全。复核时要检查原始凭证必备的要素是否都填写了。例如,发货票上要有供货单位的财务公章、税务专用章、本联发货票用途、发货票的编号等。要素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当退回重填。特殊情况下需有旁证并经领导批准才能报账。

  复核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齐全,包括:双方经办人是否签字或盖章,需要旁证的原始凭证,旁证不齐也应视为手续不齐全。例如,某些金属和化工材料的发货票或提货单后还应附有证明货物化学成份的化验单等凭证;不需入库的物品,发货票上还应有使用证明人的签名;需要另外登记的原始凭证,需经登记以后再到会计部门报账;需经领导签名批准的原始凭证,要有领导人亲笔签名,手续不齐全的原始凭证,应退回补办手续后再予以受理。

  (3)合法性复核。

  所谓合法,就是要按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包括本单位制定的正在使用的一些内部会计制度)和计划预算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违法的原始凭证主要有三种情况,复核时要加以注意:

  第一,明显的假发票、假车票。

  有些原始凭证带有明显的时间性;时间变了,再用过去的原始凭证,很明显是假的。有些原始凭证印制粗糙;印章不规范,也可以看出是假的。

  第二,虽是真实的,但制度规定不允许报销。

  这种例子很多。一般说来,凡私人购置和私人使用的物品,都不能用公款报销;凡个人非因公外出发生的各种费用都不能用公款报销。只要熟悉制度,就容易判辨其合法性。

  第三,虽能报销,但制度对报销的比例或金额有明显限制的,超过比例和限额的不能报销。

  例如,职工因公出差乘坐火车轮船、到旅馆住宿,对等级、金额都有限定,超过部分应自理;医药费报销,不同工龄的职工享受公费的比例不同,报销时,要按其公费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比例报销,超出部分就是不合法的。

  22.原始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哪些?        --回顶部--

  原始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

  (2)单位台头不是本单位。

  (3)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

  (4)无收款单位签章。

  (5)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

  (6)在整理和粘贴原始凭证过程中进行作弊。

  例如:利用单位原始凭证粘贴、整理不规范 的弱点,在进行粘贴、整理时,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故意将个别原始凭证抽出,等以后再重复报销;或在汇总原始凭证金额时,故意多汇或少汇,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

  (7)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

  (8)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

  23.对于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怎样处理?            --回顶部--

  在审核原始凭证的过程中,会计(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凭证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不拒绝办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或上经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怎样处理?         --回顶部--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5.如何填制记账凭证?                    --回顶部--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26.如何审核记账凭证?                   --回顶部--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包括二级或明细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27.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哪些?       --回顶部--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例如,在汇总若干费用报销单据时,故意多汇总,使付款凭证上的金额大于所附原始凭证的合计金额,以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又如,在汇总若干张收款原始凭证时,故意少汇总,使收款凭证上的金额小于所附原始凭证的实际金额,以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

  (5)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28.什么是凭证传递?凭证传递应注意哪些事项?        --回顶部--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通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容:

  (1)根据各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次及其流程,使经办业务的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又提高工作效率。

  (2)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同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佳时间,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29.怎样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回顶部--

  会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的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月、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方科目。要求“摘要”能够正确地、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含糊不清。

  30.怎样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                --回顶部--

  填写日期一般是填财会人员填制记账凭证的当天日期,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填写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如报销差旅费的记账凭证填写报销当日的日期;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填写办理收、付现金的日期;银行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按财会部门收到银行进账单或银行回执的戳记日期填写;当实际收到的进账单日期与银行戳记日,期相隔较远,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银行收、付款凭证,按财会部门实际办理转账业务的日期填写;银行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以财会部门开出银行存款付出单据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写;属于计提和分配费用等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应以当月最后的日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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