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结账时怎样根据不同的账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回顶部--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账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账的单位,年终结账,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账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52.结账时如何划线? --回顶部-- 结账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53.结账时对于账户余额怎样填写? --回顶部-- 一般说来,每月结账时,应将账户的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但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如各种成本、费用、收入的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还应将月末余额与本月发生额写在同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这样做,账户记录中的月初余额加减本期发生额等于月末余额,便于账户记录的稽核。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54.结账时能否用红字? --回顶部-- 账簿记录中使用的红字,具有特定的涵义,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因此,结账时,如果出现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而不得使用红色墨水。 55.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至下年? --回顶部--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1)年末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混淆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的区别。 (2)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账问题,一般说来,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结转账户余额有以下两种规范的做法: 一是将本账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账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账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 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表示账目已经结平。 二是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入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入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账目已结平。 56.什么是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分哪几种? --回顶部-- 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到银行开立账户。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在银行开立的户头,也是单位委托银行办理信贷和转账结算以及现金收付业务的工具,它具有监督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活动的作用。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上述各类账户均有不同的设置和开户条件。 57.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回顶部--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制度。 (2)自愿起择原则。 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挥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和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3)存款保密原则。 即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 58.怎样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回顶部--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1)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资格条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①企业法人; ②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⑥外国驻华机构; ⑦社会团体; ⑧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⑨外地常设机构; ⑩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的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③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⑤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加盖开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人员三颗图章。它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在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伪。如果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预留的印鉴不符,银行就可以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障开户单位款项的安全。 59.怎样开设一般存款账户? --回顶部--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1)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证明文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①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②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2)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账户。 60.怎样开设临时存款账户? --回顶部--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临时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的证明文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①外地临时机构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②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2)临时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设此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