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业务
(1)少列现金收入总额。即企业出纳员或收款员利用企业内部控制混乱,故意将开具的非正式内部收据隐藏或撕毁,将所收现金据为已有。并使发票存根,发票记账联,记账凭证、账簿、报表一致,令人无法发现收入现金的动向。
(2)记录错误出现长款。在实际工作中,顺利进入自己的腰包,加之会计人员的粗心大意,致使记账发生了错误,总账和明细账不符,若出纳人员素质不高,将会将款据为已有。
(3)要空白发票,多计费用。有的单位上至领导下至一般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要空白发票,套取现金。
(4)涂改凭证,获取利益。涂改凭证是一种非法行为,而不法分子为了满足膨胀的私欲,不择手段地进行猖撅活动。
(5)虚列凭证、虚构内容。通过改动凭证或直接虚列支出,如,工资、补贴等手段作弊。
(6)大头小尾,贪污现金。开票方目无法纪,为所欲为,为了获利,大家都好。公务人员利用工作性质,假公济私,多报差额,贪污现金。
(7)多报车票冒领公款。有的单位报销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对报销把关不严,个别人便利用这一机会,将平时非公务积累的一些车票、住宿费等单据混在正常票据中一起报销,冒领公款。
(8)公款私存,贪污利息。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现金和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机会,将公款擅自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侵吞存款利息。挪用公款储蓄、贪污利息有多种方法,如多留库存现金,从库存现金中拿一部分出来搞个人储蓄,或截留现金收入,不入账,直接存入银行个人储蓄户。
(9)伪造单据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单位以购买某种物品为名,套取现金单独存放,用于不当支出。
(10)利用借款挪用现金。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会存在一些零星支出。如:差旅费、采购费等业务。因业务属实,会计处理不会有相关的作假发生。但有些情况下财务主管或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打借条一张,过了很久才还借款,以达到公款私用之目的。
(11)延迟人账,挪用现金。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收入的现金应及时入账,并及时送存银行。
(12)白条抵库,挪用现金。据财务制度规定,企业不允许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但部分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13)循环入账,挪用现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常见的往来信用客户。往来客户往往分期分次付款。这样财务人员可利用这种循环业务关系达到挪用现金之目的。
(14)虚报坏账,贪污货款。对尚能收回的货款作为坏账转销,然后向对方要回全部或部分货款,将其据为已有。
(15)非法侵占出售国家和其他单位资产的收入。
(16)截留企业的各项罚没款收入。截留企业的各项罚没款收人,用于发放职工的各种奖金、支付回扣和其他活动,逃避国家税收。侵蚀国有资产或者化国有为私有。
(17)开现金支票取款后不入现金账进行贪污。
(18)利用吃空额,涂改或伪造工资表中有关内容进行贪污。
(19)在销售过程中以短斤少两,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贪污。
(20)用现金支付回扣或好处费。企业在销售物品过程中,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购货方或购货方采购人员的好处费。
会计造假:
①是好处费走“经营费用”科目;
②是以红字冲销作退货处理;
③是用“小金库”支付回扣和好处费,以使销货方和购货方少数人员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