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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一)

2006-5-22 14:54  【 】【打印】【我要纠错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认

  1、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确认。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这一对于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确认的规定,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只有在符合规定的资本化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这里所指的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包括:

  ①只有在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所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即企业只能够将在开始资本化至停止资本化之间所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但是,如果在开始资本化至停止资本化期间,固定资产的购置或者建造发生非正常中断,而且中断期间超过3个月,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不允许资本化,企业应当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②对于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所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和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只有与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相挂钩的部分才允许资本化。企业不能够将在资本化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专门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金额全额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对于没有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专门借款部分所应当负担的利息和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金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与此同时,在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期间所发生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则可不必与资产支出相挂钩,可直接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

  (2)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以及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则应当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辅助费用的确认

  对于因安排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的确认原则为,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以后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其他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则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这一规定亦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具体来说,不论是一次性支付的辅助费用,还是分期支付的辅助费用,都应当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于实际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因安排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在安排流动资金借款时所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另外,对于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企业应当根据有关租赁会计核算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因借入资金存入银行而发生的利息收入,应当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项目,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允许开始资本化的条件

  对于因专门借款而发生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只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这里所指的资产支出有其特定的含义,它只包括企业为购置或者建造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成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

  (1)支付现金是指用货币资金支付固定资产的购建支出。例如,企业用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购买工程用材料,用现金支付建造固定资产的职工工资,用银行存款向工程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2)转移非现金资产是指企业将自己的非现金资产直接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或者安装。例如,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如自己生产的水泥、钢材等)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向其他企业换取用于固定资产建造所需要的工程物资等。

  (3)承担带息债务是指企业为了购买工程用材料等而承担的带息应付款项(如带息应付票据)。企业以赊购方式购买工程用物资所产生的债务可能带息,也可能不带息。如果企业赊购工程用物资承担的是不带息债务,就不应当将购销购买价款计入资产支出,因为该债务在偿付前不需要承担利息,也没有占用借款资金,所以,企业没有任何借款费用是应当归属于这部分未偿付债务的。企业只有等到实际偿付债务,发生了资源流出时,才能将其作为资产支出。例如,企业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向供应商赊货(且该赊货所形成的债务不附息)为购建固定资产形成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情况,尽管它们都构成在建工程成本,但由于它们没有占用借款资金,所以不应当作为支出。如果企业赊购工程用物资承担的是带息的债务,则企业要为这笔债务付出代价,支付利息,与企业从银行代入款项用以支付资产支出在性质上是一样的。所以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承担的带息债务应当作为资产支出,用以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例如,某企业因正在建设的工程需要,于2001年3月1日购入一批工程用物资,开出一张10万元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票面年利率为6%.对于该事项,企业尽管没有为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支付现金,但是,因此而承担了带息债务,所以应当将10万元的购买工程用物资款作为资产支出。

  另外,如果企业建造固定资产采用的承包方式,则企业向承包方支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或者预付款时,即应当认为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例如,某企业于2001年1月1日为建造固定资产从银行专门借入款项1000万元,当日开始计息,这样,在2001年1月1日,即应当认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这里所说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例如立体设备的安装、厂的实际开工建造等。它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但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的实质上的建造活动,例如企业购置了建筑用地,但是尚未开工兴建房屋或者发生有关房屋实体建造活动,即属于这种情况。

  企业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或汇兑差额才可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有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例如,企业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也已经开始,但由于固定资产建造所需物资等都是赊购或者客户垫付的(所形成的负债均为不带息负债),发生在其他工资、福利费等费用也没有现金流出,在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建造本身并没有占用借款资金,没有导致资源流出,也没有发生资产支出,该事项只满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第二、三个条件,但是没有满足第一个条件,所以,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就不应当资本化;再例如,企业已经使用银行存款购置了工程物资,固定资产也已经开始动工兴建,但专门借款资金尚未到位,说明固定资产的建造占用了其他借款资金或者自有资金,所以尽管符合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第一、三个条件,但不符合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第二个条件,因此也不允许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再例如,企业为了建造厂房已经使用银行存款购置了水泥、钢材等,发生了资产支出,专门借款也已开始计息,即符合了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第一、二个条件,但是厂房迟迟没有开工兴建,即不符合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第三个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也不允许资本化。总之,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当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才允许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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