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报盈亏,表账不符
一些单位为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调整利润;或为了逃税,避免检查而加大成本费用,减少利润。报表本意是要向一些使用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为使用者的决策行为提供一个真实的参考,但虚假的会计报表传递了虚假的会计信息,误导与欺骗了报表使用者,使他们做出错误的决策。有些单位把会计报表变成随意拉缩的弹簧,拉缩出许多为己所用的会计报表。有的单位对财政的报表是穷账,以骗取财政补贴等多种优惠政策;对银行的报表是亏账,以显示其良好的资产状况,骗取银行贷款;对税务的报表是亏账,以偷逃各种税款;对主管部门的报表是盈账,以显示其经营业绩,骗取奖励与荣誉等,这种随意调节会计报表,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国家受损失,少数人中饱私囊。 会计报表是根据会计账簿分析填列的,其数据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会计账簿所记录的数据,因此,表账必须相符。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表账不相符的情况却比比皆是。如某单位为了增大管理费用,直接在损益中多计管理费用l0万元,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增大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金额,造成表账不符。
(2)报表附注不真实
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补充,主要是对会计报表不能包括的内容或披露不详尽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包括对基本会计假设发生变化;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增减变动(报表主要项目的进一步注释),以及有关项目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不可调整事项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说明等。但有些单位却采用“暗渡陈仓”的手法,在会计核算中已改变了某些会计政策,但在报表附注中做说明;或虽不影响报表金额,但对该单位的一些经营活动及前途有极大影响的事项不做说明,欺骗报表使用者。 如在检查某企业时,该企业年初和年中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完全不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此变更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该企业并未做出披露,用以掩盖其调低成本、虚增利润的不法企图。
(3)编制合并报表时弄虚作假
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凡是能够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都属于其合并范围,即所有的子公司都应当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根据此规定,合并会计报表的弄虚作假主要有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不当,将符合编制合并报表条件的未进行合并,不符合编制合并报表条件的而予以合并或不按规定正确合并。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抵销项目不完整,尤其是内部债权债务不区分集团内部和外部的往来,使得合并抵销时不能全部抵销;合并损益表也存在内销和外销部分没有正确区分,使得内部交易金额不能全部抵销,以及内部销售利润计算错误等现象。 如某企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与下属子公司的内部销售收入未做抵销,而只是简单地相加,造成虚增销售,浮夸业绩,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还有的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下属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也纳入合并范围,从而使会计信息失去真正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