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长期借款的一般程序是:
(1)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首先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①借款用途:企业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一般用于:购置零星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归还已到期的债券或借款。
②借款期限:长期借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但一般不超过10年。
③借款数额:长期借款的具体数额,应根据企业主观上的需要和客观上的可能来加以确定。
④还款方式:银行长期借款既可到期一次归还,也可以分期定额或不定额归还。
(2)银行进行审批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贷款条件,对企业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对企业贷款。银行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①企业的财务状况:银行主要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查企业的负债水平、资本结构等内容。
②企业的信用情况:主要包括过去的偿债记录、信誉,以及主要经营者的品行等。
③企业盈利的稳定性:主要包括企业一段时期以来的获利能力及其发展趋势。
④企业的发展前景:主要包括企业的改革、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力量、主导产品的市场份额等。
⑤企业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主要审查投资项目建成后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竞争力。
(3)签订借款合同
银行经审查批准借款申请后,与借款企业可进一步协商借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和一些期限性条款。
(4)企业取得借款
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可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企业的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企业的存款结算户,以便企业支用。
(5)企业归还借款
借款期满,企业应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果借款到期,企业不予偿还,银行可根据合同规定,从借款企业的存款户中扣还贷款本息及加收的利息。
借款企业如因暂时财务困难,需延期偿还借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延期还贷计划,经银行审查核定,续签合同。逾期贷款通常要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