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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现金的核算

2006-6-19 11:13  【 】【打印】【我要纠错

  为了加强现金的核算和管理,保险公司必须建全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并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收付业务,对不合法和不合规的现金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收付款项。

  1.科目设置

  保险公司库存现金的核算是通过“现金”科目进行的。“现金”是资产类科目,可以总括反映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收入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付出现金时,贷记“现金”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保险公司库存现金的实有数额。

  2.账务处理

  现金的账务处理包括现金收入的账务处理和现金支出的账务处理两项内容。

  (1)现金收入的账务处理。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等。收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现金支出的账务处理。按照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3.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

  保险公司除进行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外,还应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核算,即根据现金收付业务发生的先后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汇总当日现金收支总额,计算现金结余数,详细反映现金收、付、存情况;并将现金结余数与实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现金日记账一般格式如下表所示。

  4.现金的清查

  为了及时发现或防止现金收付差错事故和不法行为的发生,保险公司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

  现金清查是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账款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以及账款是否相符等。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盖章。

  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将短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借记“其他应收款——现金短款”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将长款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现金长款”科目。查明原因后,应分别情况处理: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其他应付款——现金长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无法查明原因或由出纳人员失职造成的短款应由出纳人员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出纳人员”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现金短款”科目。收到出纳员的赔款,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出纳人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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