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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核算会计科目间勾稽关系及帐务检查

2006-6-19 11:20  【 】【打印】【我要纠错

  一、各科目间的基本勾稽关系及检查

  1、 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本期发生额)=库存商品-出口(本期贷方发生额)

  2、 如果全部出口商品都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商品,且都是征17%的商品,则:

  库存商品-出口(科目余额)*17%=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本级科目余额)

  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在库存商品核算正确的情况下,很可能是多作应收出口退税挂帐;或多作进项税转出,虚增了成本。反之则相反。要防止“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增值税”科目成为企业利润的“垃圾桶”。如果库存商品帐面余额为零,那么“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增值税”余额应该也等于零。年终,外贸企业的出口库存大部分为零,或接近零,应该利用这个最好时机作帐务清理,当然,这工作平时就应该做,否则,错误积累,要作清晰的错帐调整处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主营业务成本-不退税转入(本期发生额)≥应交出口增值税-进项转出(本期发生额)

  应收出口退税(本期借方发生额)≥应交出口增值税-出口退税(本期发生额)

  如果不存在预估购进,则两者相等,若两者存在差额,则差额为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税额,但前者必须大于或等于后者。通过这两个项目的检查,除了可以检查帐务处理是否出错外,还可以多一个途径知道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及时催促业务员尽早取得发票。

  3、 如果存在出口不退税商品,或其他税率的出口商品,就要分类检查,但外贸企业还是出口税率为17%的为主,所以只是增加一点工作量而已。

  二、 容易出错的地方及改进建议

  1、库存与出口增值税是出口核算的薄弱环节对于出口业务量不大,会计人员充足的外贸企业,强烈建议通过发票认证,加强对帐面出口库存和进项税金的核算。即当月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当月入帐,确认库存和税金;未认证的发票,不确认库存和进项税金,或作为预估购进处理。这样处理的话,就可以每月核算帐面的库存入库金额与进项税金的入帐是否与当月认证清单上的金额保持一致,可以及时发现当月的错误,减少错帐的出现。

  2、取得税局代开的税率6%,4%与普通发票,很容易在作出口销售核算时候,作为17%的增值税发票作出口核算,从而可能会多转出口退税,多转不退税成本。因此在科目设置时候,最好设多一级,“应交出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6%”、“应交出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4%”,在平时帐务检查时,多留意是否这里出错。

  3、收到出口退税时,认真核算改批实际收到的退税款与帐面上改批的退税挂帐是否一致。通常是有差额的,及时检查原因并作帐务处理,对于不能办理退税的,却已经在帐面上作退税处理的,更加要及时调整过来。不要把问题日积月累。在这方面,其实外贸专用的财务软件是可以提供很好的逐笔勾销功能的,如果没有的话,最好与软件供应商联系一下,非常好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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