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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分出保费的计算

2006-6-15 13:10  【 】【打印】【我要纠错

  1.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

  对于比例分保,分保分出人的自留额和分保接受人的责任额都表示为保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也是计算分出保费的依据,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分出保费=保费×确定的比例

  2、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

  (l)影响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计算的因素

  对于非比例分保,分出保费的计算比较复杂。我们可以从非比例分保的最典型代表——超额赔款分保入手,来说明非比例分保的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影响超额赔款分保分出保费的因素包括预交最低再保险费、净保费收入总额和再保险费率三个要素。

  (2)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非比例再保险分出再保险费的计算有变动再保险费制和固定再保险费制两种方式。

  变动再保险费制是一种将再保险费与分出公司的业务数量和业务质量挂钩并进行调整的方法。在变动再保险费制下,再保险费率的确定是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的关键。常用的超额赔款再保险的费率计算方法有1年法、前3年(或5年)平均法、3年危险分散法和3年共同法四种。

  固定再保险费制是再保险当事人之间约定一固定额度的再保险费。“固定的再保险费由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按以往的赔款记录共同商定,与分出公司的净保费收入和发生赔款多少无关。采用固定再保险费制分保的业务主要有承保的新业务和以往没有办理过超额赔款再保险的业务两类。由于缺乏以往的记录和经验,固定再保险费制可以作为一种过渡的办法,等积累资料和经验后,再采用变动再保险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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