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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否影响计提城建税及附加

2008-7-16 11:5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 】【打印】【我要纠错

  【】我单位享受中部地区固定资产扩抵政策,请问: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是否要在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作为抵减项,再予计提?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计算。增值税扩抵政策,对进项税额实行退税,而财税[2005]72号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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