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会计基础> 正文

暂估的固定资产能否提取折旧?

2008-8-8 9:52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请根据您企业所适用的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处理,不明之处请咨询主管财政部门。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