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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应对外币加强管理,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用外币进行结算的经济业务,这种业务在商业企业非常普遍。从企业业务经营过程及资金周转来看,外币业务主要包括:外币债权的结算;外币债务的结算,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汇兑损益等业务。这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不再需要设置外币存款账户了,因此,外币的核算也较以前简单了。
(一)外币业务核算的要求
企业的外币业务核算有多种处理办法,如:逐笔折算法、月终折算法、原币记账法和月终余额调整法。1992年7月1日外币业务核算办法改革后,我国企业主要采用月终余额调整法。核算的要求如下:
1.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2.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账户的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账本位币余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3.设置“汇兑损益”账户。所谓汇兑损益是指由外汇的兑换而产生的损失和收益。“汇兑损益”账户属损益类账户,借方主要登记由于外汇债权、债务而产生的汇兑损失;贷方主要登记汇兑收益;借贷方的差额即为汇兑净损失(或净收益)。
4.按规定可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银行存款”外币现汇账户的企业和涉及外币业务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账户都应该设立外币明细账,以便于明细反映。
(二)外币业务核算举例
[例] 某商业企业1998年11月3日有关外币账户的期初余额如下:
应收账款——A公司,借方余额4 000美元,汇率为8.5元,计34 000元人民币。
应付账款——B公司,贷方余额2 000美元,汇率为8.5元,计17 000元人民币。
该月发生两笔外币业务:
5日,向某国B公司购入商品,货款5 500美元,款项暂欠,当日汇率为8.7元。以人民币银行存款支付进口商品的增值税8 134.50元。
12日,收回某国A公司的部分还款1 500美元,当日汇率为8.9元。
要求用月终余额调整法核算该企业的外币业务,11月末的汇率为8.7元。
1.该商业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1)借:商品采购47 8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 134.50
贷:应付账款——B公司(US$5 500×8.7)47 850.00
银行存款8134.50
(2)借:银行存款 13 350
贷:应收账款——A公司(US$1 500×8.9) 13 350
2.月终,两个外币账户的明细资料如下:
(1)“应收账款——A公司”
借方余额美元数为;
4 000-1 500=2 500(美元)
折合成相应的人民币数为:
34 000-13 350=20 650(元)
根据月末汇率应调整为:
2 500X8.7=21 750(元)。
汇兑收益为:
21 750-20 650=1 100(元)
月终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A公司 1 100
贷:汇兑损益 1 100
(2)“应付账款——B公司”
贷方余额美元数为:
2 000+5 500=7 500(美元)
折合成相应的人民币数为:
17 000+47 850=64 850(元)
根据月末汇率应调整为:
7 500×8.7=65 250(元)
汇兑损失为:
65 250-64 850=400(元)
月终调整分录:
借:汇兑损益4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400
3.1998年11月30日,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如下:“应收账款——A公司”账户借方余额2 500美元,汇率为8.7元,计21 750元人民币。
“应付账款——B公司”账户贷方余额7 500美元,汇率为8.7元,计65 250元人民币。
(三)新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的比较
从以上的核算方法可以看出,新会计制度实施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外币业务的核算比以前更简单了,企业对外币账户,不论增加还是减少,折合率都可以选择当天汇率或当月1日汇率,而以前的做法是在外币账户增加时选择记账汇率,而当外币账户减少时,使用账面汇率,对账面汇率又要按各种不同的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专认法等)进行计算,汇兑损益的计算很复杂,而且意义不大,特别是有些外币账户(如长期借款),借款数额大,近期内增减变动小,在汇率不断变动的情况下,期末余额不作调整,要到还款时再调整,不仅影响还款当期的财务成果,而且会歪曲借款期内各年度的财务状况。这样处理也不符合配比原则,而新的处理方法不仅简单,而且实用,也更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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