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未达账项是指对同一经济业务,由于企业与开户银行的记账时间不同,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会计事项。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体现出真正的银行存款余额,对未达账项要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
一、企业在处理银行未达账项时存在的错误
(一)对银行存款余额理解的误区
1.认为银行对账单余额是真正余额
有人认为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是真正的企业存款额。其实对企业来说,开出支款票据或收到收入票据后即意味着在该时点资产的形式发生转化或已发生产权转移,企业的账面上和报表中已反映出该业务内容,但由于到银行办手续有一个过程,银行对账单上反映不出该业务内容,故银行对账单余额并不能正确反映企业银行存款的真正余额。
2.认为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是真正余额
对于银行已进行过收付结算的业务,企业由于未及时收到结算单据而没有及时记账的情况,很显然属于企业应该披露的信息内容,而企业账面余额没有包括该部分内容,报表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遗漏。
3.认为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一致后,企业的银行存款余额就算正确
不少人认为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只要企业、银行双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一致就行了,对影响当期的重要事项不作相应的调整,导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当期的经营状况。
由于银行未达账项发生情况不同、金额大小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对企业信息披露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根据重要性的会计原则,对企业信息披露影响不大的业务,不必作出调整,但对影响信息披露正确、完整的重要项目应作出调整。
(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的错误
在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时,有三种不合理的调节方法:
1.分别将未达账项中企业和银行各自已记账的部分调减。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额= 银行对帐单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额
2.以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为准,通过调整银行对账单来进行调节。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银行对帐单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额
3.以银行对账单余额为准,通过调整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来进行调节。
银行对帐单余额=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额
上述方法的结果可以供双方对账,验证是否有错账,但不能得出最终的银行存款余额。
(三)银行未达账项长期未达
部分企业由于未能及时对银行未达账项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某些未达账项长期保留,甚至把未达账项作为隐瞒收入或费用、调节利润的蓄水池。
二、如何正确处理银行未达账项
以上问题的存在,使报表阅读者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如果存在以上问题,会给广大投资者以误导,影响投资者的正确选择,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为保证财务报表能及时反映出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可采用以下办法对银行未达账项进行账务处理。
(一)正确编制余额调节表
正确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该是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加减银行已入账而企业未入账的内容,等于银行对账单余额加减企业已入账而银行未入账的事项。公式如下: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额+银行对帐单余额
(二)根据重要性原则进行恰当的披露
1.对影响较小的事项,如果金额不大,可不作调整。如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将现金存入银行,由于该事项不影响净资产、总资产和现金流量的变化,对财务会计报告阅读者不会引起太大的误解。
2.对会计政策、净资产、税收、现金流量等影响较大的,直接影响阅读者正确理解财务会计报告的事项,应作出调整。如对大金额收入业务,银行已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入账的,则企业应进行调整;对大金额的付款业务,银行已付款入账而企业尚未入账的,则企业应进行调整。
3.对于企业结账以前发现的未达事项应调账调表,对于结账以后发现的事项只调表不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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