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作为一门研究财富变化的实用性科学,从15世纪末卢卡·帕乔利总结复式记账基本原理起,至今已有五百年,但真正确立理论体系是19世纪以来的一百年时间。随着社会组织和经济结构的日趋复杂,当今会计理论的研究领域,由重视会计的纯技术的“商业语言”转移到人文性、社会性的行为科学上来。研究领域从“物”到“人”的转变,标志着对会计的认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会计行为的研究,已成为会计学中最新的也是最有希望的研究领域,甚至有独立形成行为会计学科的趋势。当前,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已是当务之急,研究会计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会计行为的内涵
阐释会计行为的内涵的观点甚多。在日本的《新版会计学大辞典》中,会计行为被解释为“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即会计信息的生产活动和分配活动”。美国会计学家享德里森认为会计行为是会计行动的外部表现。我国对会计行为概念的表述尚处于研讨阶段。有人认为,会计行为是“对于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的能动的反应活动”;有人认为,“会计行为是会计行动的外部表现”;还有人认为,“凡是影响会计报表内容的行为,都可视为会计行为”。这些表述都在不同程度上表达了人们对会计行为的认识。笔者认为会计行为是指会计行为主体在会计目标的驱动下,应用现代会计理论,在会计信息产生、传递和使用过程中,对外部环境刺激和内部机制制约和作用所作出的能动的、有效的会计核算与控制行为,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和资源委托者认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需求。关于会计行为主体,笔者认为应该是企业管理当局及其会计组织,会计行为是企业的组织行为,而不仅仅是会计组织的群体行为。只有这样认定,才能从根本上铲除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
二、会计行为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日益完善,会计行为在总体上日趋合理。但由于会计行为受内、外部环境以及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制约,必然会对会计信息产生影响。具体表现为:管理当局为了达到提高分红数额,博取股东信任,刺激股票市价,表示营业或偿债能力提高,或隐瞒营业亏损,避免股东要求多分红利,减低甚至逃避纳税,加大秘密公积以保持其稳健性,减低股票市价以便收回库藏股票,为获得配股资格而“操纵”利润(即我国证券市场的“10%现象”)等目的,而造成的虚假信息。这些会计行为,显然蔑视会计准则,歪曲财务报表信息,损害有关方面利益,必须加以治理和规范。
三、会计行为的规范与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要规范会计行为,必须以一系列行为规范为基础,从会计系统的目标和会计行为的主体出发,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进行规范。只有建立合理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标准,才能在强大的外部监督体系下发挥会计主体的能动作用,达到优化会计行为、改善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1.完善财经法规,形成多层次的约束规范
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会计法》为主导,以专项会计法规、部门法规为指南的会计法规框架体系,促进企业会计行为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企业会计行为建立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基础上。要尽快修订《会计法》,1明确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承担主体。将管理当局的负责人作为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责任人,而不应该让会计人员充当难以担当的角色。2明确会计信息失真的衡量标准和处罚标准,使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大大高于其所得利益,铲除造假利益高于造假成本的现象。3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工作。为严厉惩治会计违法行为,提高《会计法》的威慑力,在《刑法》中可增加扰乱会计秩序罪,以制裁乱设账、假造凭证以及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等违法会计行为;在《刑法》第161条规定的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基础上,扩大主体范围,凡是对外筹资以及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单位,都适用该条规定,以制裁会计违法犯罪行为。
2.提高管理当局的整体素质
企业的整体素质,与管理当局的素质有着密切关系。管理当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政策水平、管理和组织能力,较强的法律意识,实事求是,以身作则,这些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信息质量的前提条件,可避免“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怪现象发生。
3.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会计行为道德规范是社会为调整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所要求的会计人员和会计组织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建立会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是对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防止和杜绝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不道德行为的有效措施。它应当包括:敬岗爱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为监督执行情况,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内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要使会计行为道德规范真正起到评价作用、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
总之,研究会计行为,规范会计行为,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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