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安装工程价款的结算,与一般商品劳务供应结算不同。预收工程款就是施工企业对工程款结算的一种特殊形式,对预收工程款的纳税时间,税务部门规定,必须在收到款项后按时交纳各项流转税及附加。从施工行业情况看,有很多企业对此税款有的不提不交,待工程决算后一并解交;有的只交不提,使“应交税金”科目长期处于借方数。
本文针对这一现象,对预收账款交纳税款的账务处理谈以下看法。
1.预交税款实质是应交税款。通常所说预征预交是针对企业签订的一个工程承包合同或一个工程项目而言,而预收工程款是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资金筹集情况拨付给企业的部分工程款,其数额一般远远低于工程形象进度所达到的工程款数。其实质是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并取得了收入款项,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纳税义务。因此,预收工程款引起的流转税款必须按期申报交纳,不能认为是预交而自行延期。
2.应纳税款先提后交的理由。第一,是经济业务的客观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流转税及附加是在应税行为发生后,从获取的收入中提取交纳的。在会计上先提取就形成了企业对国家的债务,即“应交税金”贷万余额。如若不提先交,会使“应交税金”科目处于借方数,表现为国家对企业的债务,这与事实不符。第二,便于管理部门审核稽查纳税情况。“应交税金”科目是企业核算纳税情况的专用科目,如本月“预收账款”科目贷方发生额乘税率即为本月“应交税金”科目下某个税种应交数,即应交税金的贷方数。通过借方数又可以审查是否足额及时交纳。如若不提先交,破坏勾稽关系,会给税款的核算。征收和管理带来困难。第三,防止报表信息失真。因施工企业预收工程款覆盖整个工期,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如果不提只交,就会使“应交税金”科目长期处于借方余额。不论报表还是账簿都会给阅读者一种企业多交税的假象,还会由于借方数抵减了企业负债,从而造成报表信息失真。
3.先提后交的会计处理方法。预收账款在未结转收入前所提取的税金及附加,会保留在损益类科目中,因预收账款而产生的某工程税款,只有等待该工程项目收入实现后,再按配比原则进行抵减。平时编制报表,视同为该项在建工程应承担的税金,在收入实现前列入该在建工程中是合理的。
上述报表填列方法是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而提出的。如果在现行的“工程施工”科目下设置‘嘴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明细科目,则提取时,借记”工程施工——XX工程——待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那么预收工程款纳税会计处理问题就会引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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