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市直各培训点 :
为确保我市会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会计继续教育的要求,经研究 2005 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于 9 月下旬开始。现对我市 2005 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以及培训的相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及范围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会计人员都必须参加今年的会计继续教育。按照 “ 五统一 ” 要求,市、县(区)财政部门必须做好所在地的会计继续教育工作。
二、培训的具体要求
今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分行业、分层次培训。其中:会计规章、制度、办法为公共部分,所有持证人员均需掌握;会计实务分三个部分、两个层次。会计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知识需求选学一种,培训结束时实行分类考试。
三、培训内容
(一)会计规章、制度、办法(公共部分)
1.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2.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3.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 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
(二)会计实务(选学部分)
1. 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
2.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本业务;
3. 企业涉税知识与纳税筹划。
四、培训时间及课时
2005 年 10 月 8 日 起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 ,学时三天(含考试)。
五、培训教材
《 2005 年南通市会计继续教育知识读本》。
六、培训地点
市直(含三区)会计人员自主选择以下培训点报名参加培训,各县(市)会计人员与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科联系。
1. 南通市财会干部培训中心(电话: 3534657 );
2. 南通市工人业余大学(电话: 5126965 );
3. 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电话: 3559920 、 5886122 );
4. 南通市文理专修学院(电话: 5517643 )。
七、培训及资料费 86 元。
南 通 市 财 政 局
二00五年九月八日
[南通市]2005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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