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现将200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2、 银行系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 企业单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
二、 时间安排:(具体时间见附表)
10月份:行政事业单位、金融系统;
11-12月份:其它企业单位。
三、培训地点:
南安职业中专学校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安排时间并支持和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培训。
2、培训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培训质量。
3、根据上级安排,今年底开始换发全国通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要求继续教育完成的才能换发。过去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到财政局会计科登记,会计科将根据人数多少安排继续教育补课。
南安市财政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南安市]200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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