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200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范围:
凡在我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持有郑州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其中各县(市)和上街区的持证人员(含中央和省属驻当地单位)的继续教育工作由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市直各单位和市内各区的会计人员(不含中央和省直驻郑单位)的继续教育工作由郑州市财政局组织和管理。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1、大中型企业会计人员培训《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报表分析等。
2、小企业会计人员培训《小企业会计制度》、本行业会计核算办法。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培训《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4、村集体会计人员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5、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题、内部审计准则专题等内容。
三、继续教育的时间:
从2005年4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
四、继续教育的要求:凡持有郑州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培训教材和试卷由郑州市财政局统一提供。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培训单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填写培训记录并加盖印章后到财政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郑州市]200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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