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会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开展会计人员2004-2005年度继续教育并将其持有的有效会计证换发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今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合换证工作将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对象 | 考试(考核) 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方式 | 培训或学习课时 | 受理换证时间及地点 |
高级会计师 | 3月15 日 至4 月30 日 |
参见《2004-200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企业及其他行业》 | 由市财政局组织培训授课 | 不少于24小时 | 时间:4月 1 日 至4月30 日 地点:市财政局 |
其余会计人员(含未注册会计人员) | 3月15 日 至6月30 日 |
参见《2004-200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企业及其他行业》 | 自学或参加培训 | 不少于24小时 | 时间:3月 15日 至6月30 日 地点:按属地原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 |
二、所有持有效会计证(含未注册)的人员必须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并按要求换证。已持有从外地转入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注册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从2005年7月份开始,报名、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2002年1月1日前办理而未通过2002年年审的会计证作废,不需参加继续教育。已参加并通过2002年度会计证年审的有效会计证有效期延至2005年9月30日。
四、持证会计人员是否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考核是否合格,将在会计人员个人从业档案中予以记载。
五、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和换证的时间、地点和办法我局已另行发文通知。
六、我局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负责金融、保险、证券和基金等金融企业和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国有和集体企业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具体事项由我局和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和市国资委另行发文通知。
七、继续教育的方式包括自学或参加培训,会计人员达到50人或以上有条件的单位报我局备案后可以自行组织培训。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通过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核,继续教育考核地点详见附表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和换证均为免费。
八、2004年度的继续教育,我局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任何以我局名义举办培训的行为,我局将保留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深圳市会计学会组织编写了《2004-2005年度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企业及其他行业》教材,会计人员自愿到报名点购买。
各单位应当依法保证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各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且接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深圳市财政局
二○○五年三月二日
附表一:继续教育考核地点
序号 | 考点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 25595033;25578785 83237252;83268078 83256125;83256129 26664656 |
罗湖区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6楼 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市科学馆3楼310(市总工分站) 福田区红荔西路3002号交行大厦6楼(圣廷苑酒店对面) 南山区文体中心B座3楼311室(南山图书馆对面) |
2 | 罗湖区财政局 罗湖区培训中心 |
25520437 82356813,21186615 |
市凤凰路凤凰街19号1楼 罗湖区延芳路538号罗湖区委党校 |
3 | 福田区财政局 福田区培训中心 |
82918390 83317975 |
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10楼1017室 市梅林路15号,福田党校大楼104室 |
4 | 南山区培训中心 蛇口培训中心 |
26074826;26567534 26698985 |
南山内环路161号党校大厦 蛇口育才路八号 |
5 | 宝安区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 | 27756031 | 新安4区新安影剧院背后 |
6 | 龙岗区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 | 84870849 | 龙岗区南联下坡头 |
7 | 盐田区财政局 | 25557888;25552517 | 盐田区沙盐路2091号1座2楼(盐田区委斜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