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部报表(业务分部、地区分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企业各行业、各地区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资产总额以及负债总额的情况。
2.本表“项目”栏,应按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分别编制。
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业务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回报。
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回报。
如果两个或多个本质上相似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可以合并为单一的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业务分部、地区分部的分部原则,并且一贯性地遵循这一原则。如随着情况均变化而作出调整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并且提供调整后的比较分部报表。
本表“抵消”栏,反映各分部间销售所应抵消的收入、成本等。
3.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分部报表编制的范围:
(1)分部营业收入占所有分部营业收入合计的10%或以上(这里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下同);
(2)分部营业利润占所有盈利分部的营业利润合计的10%或以上;或者分部营业亏损占所有亏损分部的营业亏损会计的10%或以上;
(3)分部资产总额占所有分部资产总额合计的10%或以上。
如果按上述条件纳入分部报表范围的各个分部对外营业收入总额低于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75%的,应将更多的分部纳人分部报表编制范围(即使未满足上述条件),以至少达到编制的分部报表各个分部对外营业收入总额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的75%及以上。
纳入分部报表的各个分部最多为10个,如果超过,应将相关的分部予以合并反映;如果某一分部的对外营业收入总额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90%及以上的,则不需编制分部报表。
如果前期某一分部未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而未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本期因经营状况改变等原因达到上述条件而应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的,为可比起见,应对上年度的数字进行调整后填入“上年”数栏。
4.本表所称的“对外营业收入”、“对外销售成本”,是指各业务分部对整个企业以外的单位销售所产生的收入、成本:“分部间营业收入”、“分部间销售成本”,是指各个业务分部与其他业务分部销售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成本等。
对外销售成本与分部间销售成本,可以按照对外营业收入占全部业务(或地区)分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对于成本的分配,也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方法在各分部间进行分配。
5.分部资产总额,是指分部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并可直接归属于该分部的资产总额;分部负债总额,是指分部的经营活动形成的,并可直接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总额。
6.如母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一并提供时,本表只需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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