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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关于0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

2007-10-11 9:40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长财会[2007]473号)文件精神,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经市财政局的批准和委托,负责组织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信息复核确认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对象

  凡是2007年6月30日前在长春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

  二 、培训内容及课时

  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培训课时96课时(包括脱产培训和自学),专业课区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分别确定,脱产培训三天(分别安排全天、半天、周六、周日班)

  1 、企业单位:《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资产减值准备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无形资产》、《 所得税》、《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借款费用》等11个具体准则。

  2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国库集中支付核算》、《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三、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结束,可由各城区财政局会计科、各集团公司组织集体报名,不具备集体报名条件的,学员可自己直接报名。报名地点:长春市会计人员培训服务中心,一楼1号大厅(锦水路1097号长春宾馆西侧)。联系电话:88928337  88946170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省财政厅确定收费标准确定120元/人(含教材费)。

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
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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