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区直各部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不在岗的会计人员:
自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开赛以来,经过各办镇、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广泛宣传发动,以及全区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赛,推动了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在全区的贯彻实施,宣传了新会计准则,普及了会计知识,扩大了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全面提升了会计队伍的素质。
鉴于广大会计人员在参与网上答题过程中,对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学习。根据市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结合今年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的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会计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视同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2007年9月30日前凡是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且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视同为完成2007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时。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视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1、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经济类杂志上发表一篇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
2、通过本年度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的;
3、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知识比赛并获得名次的;
4、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级会计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的。
二、会计人员未参加网上答题继续教育的问题
对极少数未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的会计人员,今年不再安排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明年将适时安排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训工作。对于2006年度因特殊原因,尚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一并进行参加补训。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注册登记的事宜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2007年继续教育情况本年度不再登记,具体登记时间另行通知。因此,请符合上述视同完成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且持有槐荫区财政局颁发或已调转至槐荫区注册登记的人员,不定期关注槐荫财政网“办事指南”栏目发布的相关通知或来电咨询。(网址:http://www.hyczh.gov.cn;咨询电话:81255736)
槐荫区财政局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