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今年财政部安排及我省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我省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200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为原则,按照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人员不同层次,行政、事业和企业不同性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不同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行政事业类单位会计人员,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培训重点;已经执行和即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中央驻晋企业、省属大中型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的所有会计人员,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培训重点;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以中级电算化为培训重点。
根据各级会计人员能力框架要求,结合上述各类会计人员培训重点,可辅之以下相关内容,继续实行“菜单式”培训。
一、 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辅之以下培训内容:
1、《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小企业会计制度》
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辅之以下培训内容:
1、《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3、企业日常经营与纳税筹划
三、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委托省会计学会具体组织。其继续教育可辅之以下培训内容:
1、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纳税调整
2、全面预算管理运行与操作
3、企业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控制
4、企业业绩评价与激励
5、基于战略的报表分析
6、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7、企业涉税风险及纳税筹划
8、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9、部门预算编制及审查案例分析
10、政府采购各市、各部门可按照上述培训内容,根据会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以达到确使会计人员掌握新知识、提高新本领、增长新技能的目的。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