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福建省会计人员参加第一赛程网上答题,除闽财会[2007]22号规定设立的个人奖和组织奖外,对参加本届大赛的会计人员个人和单位采取以下鼓励政策:
1、凡参赛会计人员可作为一个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并予以确认;
2、获得个人奖的参赛会计人员在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量化评分时给予适当加分;
3、参赛财会专业学生在参加2007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时加10分;
4、作为会计“双先”(会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之一;
5、作为行业会计学会(分会)的年检和先进学会评选条件之一。
福建省财政厅
二OO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