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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会计人员试行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08-5-12 16:43  【 】【打印】【我要纠错

  为继续推进天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创新机制,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根据《天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津财会[200])11号)第13条、15条的规定,市财政局与正保会计网校合作开发了天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系统,目前正在试运行。

  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鼓励会计人员在职自学的一种继续教育新模式。会计人员可通过购买上网卡的方式,进行网上注册并参加网上视频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可以通过网上所列菜单自选,每年学满规定的24小时后,由市财政局统一予以确认。

  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流程:

  一、付费模式

  1、到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现场购买上网学习卡(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8室),咨询电话:022-23253897;

  2、银行卡网上支付:登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栏目,选择课程,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学费,网校咨询电话:010-82318888

  二、登陆网站参加网上继续教育

  进入“天津会计”网站首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栏目,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按钮,按照学习卡上的信息进行注册后,点播课件进行学习,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三、参加学习后的继续教育确认

  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学满规定学时(24小时)两周后至两个月内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4室)进行当年继续教育的登记确认(贴全市统一的条形码),确认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由于这种网上培训模式刚刚开始试运行,在流程和办理上可能还存在种种问题,可以通过会计服务中心或本网站“答疑板”栏目进行意见反馈。

  天津市财政局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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