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注意:
本次竞赛以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广大财会人员参加为主,其他社会人员可自愿参加。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要达到100%。为充分调动广大财会人员参赛积极性,参赛活动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合起来,对参加竞赛成绩合格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可视同完成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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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属驻烟单位:
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明确参赛程序,提高参赛率,确保竞赛活动在我市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以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刊登的试题为准,参赛人员在网上按参赛须知要求答题并提交答卷。竞赛答题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为财政法律法规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包括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教材(《财政普法读本》)中的有关知识及预算、政府采购、税收、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和近期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本次竞赛活动辅导资料由烟台市财政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提供。联系电话:6688079,6688080。
三、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设立个人奖和组织奖。个人奖全国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0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80名,奖金800元;三等奖400名,奖金500元。对参赛人数比例高、答题质量好、获奖人数多的部门、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参赛对象及要求
本次竞赛以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广大财会人员参加为主,其他社会人员可自愿参加。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要达到100%。为充分调动广大财会人员参赛积极性,参赛活动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合起来,对参加竞赛成绩合格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可视同完成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个课时。
本次竞赛是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组织参加知识竞赛活动摆到重要位置,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知识竞赛的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完成竞赛任务。